關于執行新版防火卷簾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及新版標準有關要求的通知
各防火卷簾產品生產企業:
新版標準GB 14102.1-2024《防火卷簾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GB 14102.2-2024《防火卷簾第2部分:防火卷簾用卷門機》、GB 14102.3-2024《防火卷簾第3部分:防火卷簾控制器》于2024年4月29日發布,2025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經征求有關單位意見,我中心重新編制并發布了《消防類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火災防護產品 建筑耐火構件產品 防火卷簾產品》(CCCF-CPRZ-32:2025)(詳見附件)。現就執行新版認證實施規則、新版標準的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防火卷簾產品生產企業應盡快完成有關產品設計、工藝、采購及出廠(例行)檢驗、確認檢驗能力等相關工作的調整,確保滿足新版《消防類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火災防護產品 建筑耐火構件產品 防火卷簾產品》(CCCF-CPRZ-32:2025)的有關要求,確保防火卷簾產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化法律法規要求及GB 14102.1-2024《防火卷簾 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GB 14102.2-2024《防火卷簾 第2部分:防火卷簾用卷門機》、GB 14102.3-2024《防火卷簾 第3部分:防火卷簾控制器》的有關規定。
2、各分包檢驗機構應充分評估自身檢驗能力,按照規定確認企業提交產品及相關文件的符合性,依據GB 14102.1-2024《防火卷簾 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GB 14102.2-2024《防火卷簾 第2部分:防火卷簾用卷門機》、GB 14102.3-2024《防火卷簾 第3部分:防火卷簾控制器》在規定時限內開展檢驗工作。遇有重大問題或特殊情況時,應及時向我中心通報。
二、工作程序
1、自即日起,首次申請防火卷簾產品認證的委托單位,既可選擇按照新版認證實施規則《消防類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火災防護產品建筑耐火構件產品 防火卷簾產品》(CCCF-CPRZ-32:2025)、新版國家標準要求,也可選擇按照原有認證實施規則《消防類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火災防護產品建筑耐火構件產品》(CCCF-CPRZ-18:2019)和原有認證依據標準向我中心委托認證。自2025年5月1日起,各認證委托單位應統一按照新版認證實施規則《消防類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火災防護產品 建筑耐火構件產品 防火卷簾產品》(CCCF-CPRZ-32:2025)及新版國家標準的要求向我中心委托認證。
2、對于已經獲得舊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產品,各防火卷簾產品生產企業于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即可自行將符合新版標準的產品送至分包檢驗機構,依據新版標準對產品開展型式試驗。經確認符合新版標準要求的,企業通過“消防產品強制性/自愿性認證委托業務系統”向我中心提交“擴大申請”。
3、本次標準換版結合證后監督工作開展工廠檢查,并按照以下要求執行:
1)對于分類管理為A類、B類的認證企業,我中心將安排檢查組結合監督開展擴大現場檢查。符合要求的,頒發認證證書。
2)對于企業分類管理中的C類、D類企業,我中心將結合證后監督工作計劃安排開展全體系工廠檢查。符合要求的,頒發認證證書。
4、對于認證過程中發生企業分類管理級別調整的,我中心及指定檢驗機構應重新評估對認證工作程序的影響,原則上按照認證風險最低的認證程序執行。
三、后續工作
1、按照原有規則頒發的防火卷簾產品有效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認證證書轉換工作采取到期換證、產品變更、標準換版等自然過渡的方式完成。
2、舊版標準防火卷簾產品的證書換版工作應于2026年5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轉換的產品認證證書,我中心將全部予以暫停,對于2027年5月1日前仍未完成轉換的產品認證證書,我中心將全部予以注銷。
3、獲證后的跟蹤檢查依據有效證書所列認證依據標準版本進行。
4、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與我中心聯系。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如下:
許嘯:010-87898130,15611233684
王璽:010-87898175,18612922750
特此通知。
附件:新版《消防類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火災防護產品建筑耐火構件產品 防火卷簾產品》(CCCF-CPRZ-32:2025)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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